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签订合同及履约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招标方式、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与要求、招标工作的实施、投标规定、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开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投标的否决、投标文件的澄清、中标、☆签订合同及履约、投诉与处理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