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项目融资的主要方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工程项目融资 |
是从BOT方式演变而来的一种新型方式,具体是指用民营资金购买某个项目资产(一般是公益性资产)的经营权,购买者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该资产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后,再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原产权所有人(一般为政府或国有企业)。
1.TOT的运作程序
(1)制定TOT方案并报批。
(2)项目发起人把完工项目的所有权和新建项目的所有权均转让给SPC或SPV,以确保有专门机构对两个项目的管理、转让、建造负有全权,并对出现的问题加以协调。
(3)TOT项目招标。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须采用招标方式选择 TOT项目的受让方,其程序与BOT方式大体相同,包括招标准备、资格预审、准备招标文件、评标等步骤。
(4) SPV与投资者洽谈以达成转让投产运行项目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经营权的协议,并取得资金。
(5)转让方利用获得的资金建设新项目。
(6)新项目投入使用。
(7)转让项目经营期满后,收回转让的项目。转让期满,资产应在无债务、未设定担保、设施状况完好的情况下移交给原转让方。
2. TOT方式的特点
(1)TOT是通过已建成项目为其他新项目进行融资,BOT则是为筹建中的项目进行融资。
(2)在项目融资谈判过程中比较容易使双方意愿达成一致,并且不会威胁国内基础设施的控制权与国家安全。
(3)可用于偿还因为基础设施建设而承担的债务,也可作为当前迫切需要建设而又难以吸引外资或民营资本的项目;转让经营权后,可大量减少基础设施运营的财政补贴支出。
(4)投资者购买的是正在运营的资产和对资产的经营权,资产收益具有确定性,也不需要太复杂的信用保证结构。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