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发包人义务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发承包阶段造价管理 施工招标方式、施工招标程序、施工标段划分、合同计价方式、合同类型的选择、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发包人义务、承包人义务、承包人项目经理、合同价格和费用、涉及费用的主要条款、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合同价格调整、合同总价和付款、保函、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暂扣与支付、付款时间延误、税务与关税、索赔款项的支付、竣工结算、专业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施工投标报价基本策略、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无利润报价法、突然降价法、其他报价技巧、评标委员会及其组建、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报告、授标、签订施工合同 |
发包人义务:
①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予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②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③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④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⑤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⑥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⑦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⑧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