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安装工程一切险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税收及保险规定 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进口关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
与建筑工程一切险相比,安装工程一切险具有下列特点:
(1)建筑工程保险的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也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
(2)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承担的风险主要为自然灾害,而安装工程一切险承担的风险主要为人为事故损失。
(3)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风险较大,保险费率也要髙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1.被保险人与投保人
安装工程责任方主要有:业主(应对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负责);承包商(应对不属于卖方责任的安装、试车中的疏忽、过失负责);卖方(应对机器设备本身问题及技术指标导致安装试车过程中的损失负责)。
2.保险项目与保险金额
(1)安装项目。这是安装工程险承保的主要保险项目,包括被安装的机器设备、装置、物料、基础工程以及工程所需的各种临时设施如水、电、照明、通信等设施。
(2)土木建筑工程项目。指新建、扩建厂矿必须有的工程项目。保险金额应为该工程项目建成的价格,包括设计费、材料设备费、施工费、运杂费、税款及其他有关费用。
(3)安装施工用机器设备。保险金额按重置价值计算。
(4)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5)清理费用。此项费用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自定并单独投保,不包括在工程合同价内。保险金额对大工程一般不超过其工程总价值的5%;对小工程一般不超过工程总价值的10%。
3.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与建筑工程一切险基本相同,主要承保保单列明的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及有关费用。
4.保险期限
(1)安装期。
1)保险责任的开始。
2)保险责任的终止,也有两种情况:①安装完毕签发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时终止; ②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最晚终止日不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终止日期。
(2)试车考核期。是指工程安装完毕后的冷试、热试和试生产。其长短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商定或根据工程合同上的规定来决定,并在保单上列明。
(3)保证期。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一般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修期一致。保证期自工程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使用时开始,以先发生者为准。
5.保险费率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费率,应按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