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管理 > 辅导资料 > 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2015-04-16 15:15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税收及保险规定

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进口关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上节知识点回顾:工程项目融资】

1.被保险人与投保人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工程项目作为投保单位的,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投保。

2.保险范围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是指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受到的意外伤害,以及由于施工现场施工直接给其他人员造成的意外伤害。

3.保险金额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4.保险期限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期限应从施工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并且投保人已缴付保险费的次日(或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二十四时止。

5.保险费率

施工单位和保险公司双方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

(责任编辑:·静)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