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预习:公示中标候选人
对中标候选人的公示需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1)公示范围。公示的项目范围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他招标项目是否公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主决定。公示的对象是全部中标候选人。
(2)公示媒体。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应当将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和指定媒体上公示。
(3)公示时间(公示期)。公示由招标人统一委托当地招投标中心在开标当天发布。公示期从公示的第二天开始算起,在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才可以签发中标通知书。
(4)公示内容。对中标候选人全部名单及排名进行公示,而不是只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异议处置。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经核查后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确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评标或招标。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