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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审查通知

2013-07-23 16:0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各位考生: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条件审查定于7月23日至25日,首次报考人员(参加2011年或2012年考试的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考务科(丽水市城东路53号,原审计大楼二楼;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联系电话:218162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011年或2012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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