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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造价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查

2014-07-18 10:05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根据《2014年河北造价工程师考务公告》得知,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19日

资格审查时间:各市确定

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各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由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当场明确告知其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在告知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学位证、1996年8月26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各市要认真做好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8月11日前完成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后台资格确认工作。8月14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免试材料复审,8月26日前反馈复审结果。对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凡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请各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明确告知报考人员。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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