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每日一练
学信教育网整理10月20日《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每日一练
[简答题]某依法必须招标的修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人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5年间必须具有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发布了4天,仅1家施工企业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人经分析后认为:“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资格条件可能过高而影响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于是决定将其修改为“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重新发售招标文件后,最终共有9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A由B公司、C公司、D公司组成,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决定公路工程施工由B公司承担,隧道工程施工由C公司、D公司承担(双方各承担50%的工作量)。B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C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司具有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投标人E由G、H、I三家公司组成,其中H公司为联合体投标人E的牵头人,G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又单独提交了一份投标文件。其他投标人均为独立投标人。
经评审,投标人E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E为中标人并与牵头人H公司订立了合同。因E仅具有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5项类似业绩的第二中标候选人J以E不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为由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确认E的中标无效。
问题:
(1)确定联合体投标A的施工资质等级,并简要说明理由。该联合体投标人是否满足公告的施工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能否同时参加投标?说明理由。
(3)指出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一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题要点:
(1)联合体投标人A的施工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所以满足公告要求的施工资质。
(2)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理由:联合体各方组成联合体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不妥:招标人确定E为中标人并与牵头人H公司订立了合同。
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有效期60天,预计中标价格约为2亿元人民币。
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具体要求:
(1)投标保证金形式(任选一种);
(2)投标保证金数量;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5)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后果;
(6)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7)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参考解析:
(1)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或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现金中的一种)。
(2)投标保证金数量:8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
(5)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后果:经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废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单选题]某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在开标时,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和投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但发现其所附的银行汇票为2.5万元。对此,招标人的正确做法是( )。
A.按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唱标,并允许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额
B.宣布该投标文件为废标
C.宣布按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保证金额2万元为准,并唱标及评标
D.按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保证金额唱标,并将与汇票金额不符的情况记录下来,提交评标委员会处理
参考答案:D
3[简答题] 案例2、某招标代理机构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某房地产项目的土建、安装进行公开招标。该机构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采购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2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招标人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缩短招标周期,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剔除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问题】
1.本题中的资格审查有何不妥?为什么?
2.招标的组织形式有哪几种?本题采用的哪种方式?
参考解析:
1.由于本题的资格审查方式已在招标公告中声明,即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所以招标人不应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期间改变资格审查方式。其次资格预审应由专门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来完成,而不是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2.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与委托代理招标。本题采用的是委托代理招标方式。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资格审查的不妥之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即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不少于成员总数2/3的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法。招标文件对招标活动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不应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期间改变资格审查方式。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有自行招标和委托代理招标两种。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是一项专业知识非常强的技术工作,选择台适的招标组织形式是开展组织招投标活动的前提自行组织招标便于协调管理,但容易受招标人认识外平和法律、技术专业水平的限制而影响投标竞争的成效。因此即使招标人具有自行组织招标的能力条件,也可优先考虑选择委托代理招标。对于没有设立专门招标代理机构或没有足够数量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的专职招标人员的招标人,应当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