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强化:民事法律关系与(2)
代理 ●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 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在代理关系中.通常涉及三个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 ●代理的种类 代理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形式。 (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指根据被代理人的委 托而产生的代理。如公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即属于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可采用口头形式委托,也可采用 书面形式委托。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委托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代签工程建设合同 就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在实际生活中,委托代理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 ②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 ③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如父母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就属 于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代理形 式,适用范围比较窄。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这种代理主要是为无行为 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而设立的。如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律师作为离婚诉讼中丧失行为能力而又无 其他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就属于指定代理。 执业 ●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 (1)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 (2)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3)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建造师执业范围 (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 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地 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 范性文件。 ●建造师执业前提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 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 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 (4)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 (5)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 (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建造师执业基本要求 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建造师执业专业划分 编辑推荐: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解读 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重点 二级建造师法规必看试题解析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