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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实务预习:燃气管道施工基本规定

2015/1/28 9:25:18 0人评论 453次浏览 来源:学信教育网

2015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预习计划:第十五阶段

燃气管道的分类: 燃气管道分类

燃气管道施工与安装要求: 燃气管道施工基本规定、. 燃气管道穿越构建筑物燃气管道通过河流

燃气管网附属设备安装要点: 阀门补偿器凝水缸与放散管阀门井

供热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 管道吹扫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 试运行

【点击回顾:市政实务第十四阶段预习知识点】

(1)燃气管道对接安装引起的误差不得大于3°,否则应设置弯管,次高压燃气管道的弯管应考虑盲板力。管道回填同1K415022的要求。

(2)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

1)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1K415032-1、表1K415032-2的规定。当要求不一致时,应满足要求严格的。

2)无法满足上述安全距离时,应将管道设于管道沟或刚性套管的保护设施中,套管两端应用柔性密封材料封堵。

3)保护设施两端应伸出障碍物且与被跨越障碍物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对有伸缩要求的管道,保护套管或地沟不得妨碍管道伸缩且不得损坏绝热层外部的保护壳。

(3)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

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9m;埋设在非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 m ; 埋设在机动车不能到达地方时,不得小于0.3m;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4)地下燃气管道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取护措施。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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