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一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 > 辅导资料 > 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大纲解析3.1(2)

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大纲解析3.1(2)

2013-06-10 14:48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
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一般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
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与金额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d。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
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  
 
编辑推荐:

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高频丢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规历年真题汇总

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解读汇总

(责任编辑:·静)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