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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前冲刺要点186条(6)

2014-09-18 10:10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82、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三种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上述三种合同需要经过追认后才有效。追认的时间是在1个月内。

  83、 合同内容的变化是合同变更,合同主体的变化是合同转让。债权转让时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而债务转移时债务人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关键是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其实也是同意)。经对方同意是概括转让的必要条件。

  84、 解除合同的程序。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8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无法律强制性。

  86、 劳动合同的分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

  87、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88、 试用期分为四种情况:(1)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3个月-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3)1-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4)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89、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90、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两个3)

  91、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只会、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92、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

  93、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94、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5、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包括"5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有两种是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即、其余三种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的。

  96、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97、 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98、 租赁合同约定的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99、 在建设工程领域,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二是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前者解决建成后的项目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后者解决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噪声问题。

  100、 城市建筑施工期间作业噪声限值的规定。

  101、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102、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103、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储存和处置,应当报告移除地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并经接受地省级环保部门许可。(报告+许可)。

  104、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105、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许可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出具竣工验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106、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107、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108、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即五类高危企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五类高危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109、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共12个条件。

  110、 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限为3年,期满应办理延期手续,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最重要的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原颁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

  11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核心和中心环节。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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