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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工程项目风险回避、转移

2015/4/1 9:56:41 0人评论 453次浏览 来源:学信教育网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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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节知识点回顾:网络计划技术】

风险回避:

在完成项目风险分析与评价后,如果发现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很高,而且可能的损失也很大,又没有其他有效的对策来降低风险时,应采取放弃项目、放弃原有计划或改变目标等方法,使其不发生或不再发展,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通常,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应考虑风险回避的策略:

1.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项目;

2.发生损失的概率并不大,但当风险事件发生后产生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

风险转移:

1.非保险转移又称合同转移,一般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项目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

项目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以下三种情况:

(1)建设单位(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被转移者多数是承包商。

(2)承包商进行项目分包。

(3)第三方担保。担保方式主要有:建设单位付款担保、承包单位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分包商付款担保、工资支付担保等。

优点:

(1)可以转移某些不可保的潜在损失,如物价上涨、法规变化、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投资增加;

(2)被转移者往往能较好地进行损失控制,如承包单位相对于建设单位能更好地把握施工技术风险,专业分包单位相对于总承包单位能更好地完成专业性强的工程内容。

2.保险转移:直接称为工程保险。通过购买保险,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作为投保人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项目风险(包括第三方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

保险不能转移工程项目的所有风险。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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