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大纲解析8.3(3)
申请撤销裁决: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2.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未解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就该纠 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编辑推荐: 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高频丢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规历年真题汇总 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解读汇总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