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变化内容(19)
1Z304033 熟悉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重点解析:: 1.注意借款合同不一定采用书面形式,可以灵活约定形式。 2.注意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 3.注意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法定利率,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且不允许复利。 1Z304034 熟悉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1Z304035 熟悉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 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重点解析:: 1、注意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是三方而租赁合同只有两个主体。 2、掌握融资租赁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出卖人与承租人 三方主体。 3、注意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1Z304036 熟悉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 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鉴于建造师的执业特点,这里仅介绍货运合同。 重点解析:: 1、注意货运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货运合同的收货人和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同一 人。在第三人为收货人的情况下,收货人虽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但却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 2、理解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 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3、理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 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1Z304037 熟悉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重点解析:: 1、注意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这是区别于保 管合同的显著特征;仓储合同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是区别于 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2、注意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1Z304038 熟悉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重点解析:: 1、正确理解委托合同的目的,其目的是为他人处理或管理事务。 2、注意委托合同与民事代理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民事代理委托的只能是法律行为,行纪合同委托的仅是商事 贸易行为,而委托合同的委托的事务即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责任编辑:静)